未兌現母校千萬捐款校友成被告 捐贈可以隨意撤銷嗎?

發(fā)布時間:2023年03月16日 10:37     來源:中國新聞網

  【解說】2019年4月,中國礦業(yè)大學迎來110周年校慶,校友吳幽宣布捐贈1100萬元。然而這筆捐贈并沒有到位,吳幽被母校基金會告上法庭,成為失信被執(zhí)行人,引發(fā)各方關注。3月14日,吳幽在社交媒體致歉并回應此事。他表示,當初捐贈未履行是因為簽合約后不久,比特幣合約爆倉,數字資產幾乎歸零。

  【同期】鏡湖資本創(chuàng)始合伙人 吳幽

  在決定捐款后很短的時間內,我的比特幣合約爆倉,數字資產幾乎為零。鏡湖基金所投的股權項目出現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。鏡湖基金的關鍵出資人,也遇到了很多系統性的壓力和困難。我個人也陷入了巨大的困難之中。

  【解說】據悉,2019年4月10日,吳幽和中國礦業(yè)大學教育發(fā)展基金會簽訂了贈與合同。承諾捐贈后是否可以隨意撤銷?對此,記者連線相關專家,專家表示,《民法典》規(guī)定了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。

  【同期】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

  贈與合同理解起來很簡單,就是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予受贈人,受贈人同時他表示接受,這就是贈與合同。贈與合同很多情況下是可以撤銷的。比如說在財產轉移之前當然可以撤銷贈與;比如說給你錢,那么在給之前就可以撤銷。

  【解說】同時,專家也表示,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、扶貧、助殘等公益、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不得撤銷。

  【同期】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

  第一種是擬寫贈與合同的時候,你跟別人不僅有口頭上的一個約定,而且訂立了一個合同,這個合同同時進行了公證,所以這個時候就不能再撤銷了?;蛘呤琴浥c的相關的財產,具有這種救災、扶貧,像助殘這樣有跟公益、跟道德有關系的贈與也是不能撤銷的。

  【解說】承諾的捐款沒有兌現是否可以討要?專家稱,當贈與人承諾贈與,但沒有主動付款且捐款不得撤銷時,受贈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向其當事人請求交付。

  【同期】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

  捐款不到位,這個《民法典》也有具體的規(guī)定,如果是承諾了贈與,而且不得撤銷,贈與人不交錢的時候,沒有贈與財產的時候,受贈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或向其當事人去請求交付的,這個是受贈人的一個權利。

  【解說】專家表示,后續(xù)如果司法裁判判定贈與人須履行贈與合同時,則贈與人的捐款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
  【同期】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

  如果是涉及到搶險、救災、公益這種性質的,他可能就不能撤銷了,這個就變成了一個債,這個債是需要必須履行的,所以說可能后續(xù)如果通過司法裁判的方式判定贈與人他必須要捐贈財產的話,那么這個就變成一種債了,這個債有可能被法院強制執(zhí)行。

  遲瀚宇 北京報道

責任編輯:【羅攀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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